长宁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今日启用!
今天(7月23日),“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发源地”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启用仪式在长宁区人民法院举行。
历时半年,经过精心设计和打造,位于长宁区人民法院3楼、占地约500平方米的“一站式”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与公众见面。现场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李勇,上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磊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陆卫民,长宁区委书记张伟,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,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共同启用“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发源地”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。
1984年10月,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国首个“少年犯合议庭”,开启了人民法院少年审判的先河。40年风雨兼程、40载法槌起落,少年审判从长宁起航,经历了创业艰难,见证了蓬勃发展,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展现了一代又一代“少审人”40年的追光故事。
这个功能叠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由“少年法庭工作陈列室”“‘中国少年司法发源地’打卡点”“少年圆桌法庭”“宣传外廊”“家事法庭”“心理咨询室”“文化内廊”等部分组成。
其中,在“少年法庭工作陈列室”的中间,有一根夺目的光柱,它就是长宁法院少年审判的“理念柱”,是少年审判一路风雨兼程、仰望星光的代言——“一切为了孩子,为了孩子的一切”。与此同时,围绕“理念柱”,沿着历史脉络,介绍了少年法庭40年的发展历程。
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“C位”则留给了少年圆桌法庭,圆顶、圆柱、圆桌代表着平等、公平、尊重、温暖;大背景所呈现的向日葵代表着孩子们在(国徽)太阳的照耀下,朝气蓬勃向阳而生,直观且艺术地演绎了“让孩子沐浴在阳光里”的美好愿景。
如今,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早已实现了“社会调查”“法庭教育”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”“第三人财产监管”“强制家庭教育”“监护监督”等诸多全国首创和首例。同时,还积极探索“三审合一”,构建“司法+”未成年人融合保护体系,为中国未成年人审判事业持续贡献长宁智慧。
新起点、新征程,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,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惩处、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,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。今后,长宁区人民法院将汇聚众力,深度融合未成年人“六大保护”,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、群团组织的合作,以司法保护撬动“六大保护”形成合力,为未成年人审判创新、改革、发展提供更多路径和可能;回应关切,做深做实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坚持案件办理与促推治理并重,深入研析个案反映的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网络保护、政府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、突出问题,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惩治的诉源治理;守正创新,勇于探索新机制、新方法,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秉持“特殊、优先、双向、全面”保护理念,在个案办理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,以审判实践创新助推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,将个案办理经验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能。
活动中,大家还跟随少年司法亲历者的口述共同回忆,深入了解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路上不断破解难题、创新机制的历程。
来自最高人民法院,市区级机关,市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高校专家学者,法院系统,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领导出席活动,部分嘉宾作专题交流发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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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图片由长宁区人民法院提供
撰稿/摄影:闫 漫、王艺澄(实习)
编辑:李冰倩
责编:王 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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